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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法苑讲堂,关注微信公众号:aifalaw 赠送500套商业计划书模版及案例 此课程只是《民法总则》理解与适用的试听课程! 主讲人:杨立新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龙图法律研究院名誉院长、首席研究员,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民法总则》主要起草人之一。研究领域为民法总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债与合同法、人格权法、家事法、消费者保护法。参加了中国《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十余部法律的立法工作。出版民法专著、教材数十部,发表民法论文数百篇,部分作品被翻译成英文、日文、韩文和意大利文在海外发表。 主讲内容: 第二章.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三章.第二节 营利法人 第六章 第二节 意思表示 适用人群:律师、法官及法律相关人员.